具足戒,又称近具戒、大戒,意译为“近圆”,有亲近涅槃之意。出家人只有受过此戒才能成为比丘、比丘尼,因与沙弥(尼)所受十戒相比,戒品具足,故称具足戒。
依据《四分律》,比丘戒有二百五十条,比丘尼戒有三百四十八条。二者主要的戒条相同,最严重的为下面二条:
波罗夷罪,即淫、盗、杀、妄(大妄语,妄称自己得道成圣)。这是最重的四戒,若有犯者即被开除僧团,永弃于佛门之外。
僧伽婆师沙,译为僧残罪,共有十三条,有手淫、触摸女人身体、诬谤他人、破坏僧团等。若有犯者须经过严格忏悔程序,才能被保留在僧团。
此外,具足戒还有不定、舍堕、单堕、提舍尼等其他较轻的戒条,以及众学、灭诤等有关日常修行和生活的规则仪规等。